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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党总支关于共产党员佩带党徽上岗服务的通知

录入:山政务 添加日期:2007-03-29 点击数:

山政务 [2007]4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党总支

关于共产党员佩带党徽上岗服务的通知

 

中心全体党员: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山组字 [2007]9号)文件精神,不断 增强 党员的 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政务服务中心党总支 研究 , 决定中心全体党员在工作时间内佩带党徽上岗 服务。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0741日起,中心所有党员在 工作时间内佩带党徽上岗 服务  

  2 、党徽是党员的标志,所有的党员都要正确佩带党徽,珍惜、爱护党徽,不得污损、破坏和随意遗失党徽。

3 、佩戴党徽意味着责任,每一位佩带党徽的党员都应当牢记党徽的深刻寓意,无论何时何地,一言一行都要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党员先进性,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为荣,为党增光。

4 党员佩带党徽上岗,公开党员身份,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当好群众表率, 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5 、党员佩戴党徽,是十分严肃的问题, 政务服务中心党总支将对党员佩带党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每个党员在工作时间内佩带好党徽上岗。

 

 

〇〇 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党员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要求自觉主动佩带党徽,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关键的一种外在表现,既有利于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应该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也便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好党员形象。全体党员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在工作时间自觉佩带党徽,正确佩带党徽,以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社会形象为党徽增光添彩。

政务服务中心党总支将对党员佩带党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每个党员在工作时间内佩带好党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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