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 |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进厅事项 >> 正文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林业局

录入: 添加日期:2010-09-02 点击数:

办理事项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林木采伐许可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和业务科现场勘察→窗口首席代表审核→主管局长签发→窗口发证

7

省内木材运输证审批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首席代表审核→窗口发证

  

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首席代表审核→主管局长签发→窗口发证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现场勘察→窗口首席代表审核→窗口发证

审批 30 天审核 20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现场勘察→窗口首席代表审核→窗口发证

审批 30 天审核 20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和业务科现场勘察→窗口首席代表审核→局长签发→窗口出具审查意见

20 日内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和业务科现场勘察→窗口首席代表审核→主管局长签发→窗口出具审查意见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木材加工经营许可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和业务科现场勘察→窗口首席代表审核→主管局长签发→窗口发证

自收到申请之日 10 个工作日内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批准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和业务科现场勘察→窗口首席代表审核→局长签发→窗口出具审查意见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种子、苗木和其他繁育材料的产地检疫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和业务科现场勘察→窗口首席代表审核→窗口发证

 

林区野外生产用火许可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首席代表审核→主管局长签发→窗口出具审查意见

 

进入林区证明核发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窗口首席代表审核→窗口出具审查意见

 

返回】 【顶部】 【关闭

 Copyright @ 2007-2009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ICP备00000072号